汽车的使用寿命是多少?
汽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性能会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而下降。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报废,这是比较自然的规律。
如果汽车的使用寿命被无限延长,其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将因车辆的损耗而大大降低,导致燃油或润滑材料的消耗增加,频繁的维修费用,以及大量的附属材料和工时,这将导致维修费用的急剧增加。如果车辆平均技术速度降低,会造成严重的排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其完好率降低,导致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增加。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各个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如下:
1。带拖车的卡车、采矿作业专用车辆、小型货车和各种出租车使用满八年,达到报废年限后,不能延期。
2座、9座及以下非营运客车(含轿车、越野车)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载货汽车、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期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报废的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15年以上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客车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迟报废不超过4年;在延长使用期内,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无需审批。延期使用不超过3年:在延长使用期内,每年应进行4次定期检验。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期间,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要求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全部转为非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按规定使用年限(8年)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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