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的装载极限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2.5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装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物的长度和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并遵守下列规定。其他载货机动车离地高度不得超过2.5米,皮卡车属于其他载货机动车。《公路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为5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为4.5m;高架桥、立交桥限高一般在2.8m-3.6m之间,公铁两用桥限高一般在3.5m-4.5m之间:县级以上城镇的一般干线公路属于三级公路,县、乡、村的支线公路属于四级公路。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