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小说有哪些类型

【通俗小说】是小说的一大题材类型,它是满足社会上最广泛的读者群需要,适应大众的兴趣爱好、阅读能力和接受心理而创作的一类小说。通俗小说以娱乐价值和消遣性为创作目的,重视情节编排的曲折离奇和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的传奇性和超凡脱俗,而较少着力于深层社会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的挖掘。如,美国小说家米切尔的《飘》就最为典型。 主要分为言情、武侠和历史通俗小说

【通俗小说】是小说的一大题材类型,它是满足社会上最广泛的读者群需要,适应大众的兴趣爱好、阅读能力和接受心理而创作的一类小说。通俗小说以娱乐价值和消遣性为创作目的,重视情节编排的曲折离奇和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的传奇性和超凡脱俗,而较少着力于深层社会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的挖掘。如,美国小说家米切尔的《飘》就最为典型。 主要分为言情、武侠和历史通俗小说

中国的通俗小说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神话。

新小说派的观点较古代学者的认识有所前进,尤其是“觉我”、“焦木”的观点比较接近通俗小说的特征,然而,他们并非是以通俗文化背景下研究通俗小说,因此这种认识就难免带有一定模糊性,使我们很难判断这些观点有什么错误,但又感到有失准确。继新小说派之后,中国社会有过几十年的大动荡,如内战和日军侵华等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没有再对通俗小说的认识问题有过讨论。 通俗小说

直至改革开放初期通俗小说再度崛起时,通俗小说评论家宋梧刚先生在1985年1月20日《羊城晚报》上发表文章,谈到什么是通俗小说: 通俗小说,应是以民间最喜爱的题材,以中国传统的艺术手法所写的,目前还不为纯文学家和理论家看重的小说。 这只是对郑振锋关于通俗文学界说的延伸,延伸过头又引出几分通俗小说的自卑和凄凉。 综合以上所引论的关于通俗小说的种种说法,正说明要比较准确地把握通俗小说,或者给通俗小说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是很困难的。那么,是否可以给予一个更接近通俗小说特征的定义呢?我以为这是有可能的。 通俗小说是个相对概念,若要较为准确地把握通俗小说,不能不与“纯文学”小说从整体上作一番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 首先我们应看到,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既判然有别又非水火不容,这种既对峙又相容的态势,使人们对两种小说样式的认识具有一定模糊性。上面所引用的一些观点,足以说明这一点。 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的区分,可从发展轨迹、创作方法、创作动机、价值取向上看出。从两种小说的源流看,虽然共同发端于上古神话,通俗小说却是沿着传说——口传历史——市人小说——说话——话本小说——通俗小说一脉发展而趋于完善的,发展过程中通俗小说的文化积淀主要是世俗民众的奇趣、俗趣。“纯文学”小说是沿着先秦散文——志人、志怪——唐人传奇——笔记小说、文言小说一脉发展而来,它的文化积淀形式主要表现为文人墨客的雅趣、奇趣。从创作方法上看,“纯文学”小说选材具有宽广性、典型性的特点,通俗小说则偏重于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偶见的、特殊的、曲折的、新奇的素材,选材面相对较窄,故而情节和人物多有似曾相识之感。“纯文学”小说不屑于程式化,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注重文字的精美,结构的精巧,内涵的深刻,而情节不构成它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纯文学”小说不是靠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大起大落来媚悦读者。通俗小说则往往是遵循传统模式、情节密集、悬念迭起,富有浓厚的戏剧性色彩,娱乐消遣性表现得更为强烈。为增强传播效果,通俗小说比较注重语言的通俗性,尽可能用村言俚语、浅近易懂的具有那个时代特征的语言创作,但语言不构成它的本质特征。从创作动机看,“纯文学”小说追求审美趣味的雅致,蕴藉含蓄地表达作者对人类、对社会乃至自然界的某些总是独特而深刻的美学思考,因而“纯文学”小说能表现出鲜明的美文学风貌。而通俗 通俗小说

小说主要是满足和适应世俗大众的精神文化消费需要,并不看重对个人性灵的抒发,故而作者常常为某种实利主义目的驱使,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编派一些富有传奇性、趣味性的故事,因此通俗小说表现出厚重的商品属性。从价值取向上看,“纯文学”小说常常流溢出理性的美感,具有塑造人类灵魂、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意义。而通俗小说有时能起到人生教科书的作用,但不具有向社会提供启发性或隐喻性艺术形象的任务,它主要是弘扬以论理道德为中心的通俗文化和民族精神,表现人世间的道德美、人性美、世情美、风俗美。 通过对两种小说样式的对比,我们基本能看出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的重大差别,这两种形态的小说是不能混淆的,有了这种差别,对“什么是中国通俗小说”问题,就可以作出这样的解答或界定: 通俗小说是用浅近易懂的语言和一定程式创作的,以较大密度的情节艺术地表现世俗大从的审美理想和论理观念,并以此为特征服务于社会的一种文学样式。 通俗小说语言的适俗性是通俗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不是本质特征,仅从语言是白话文体或文言文体来识别小说的属性是不科学的。例如现当代很多“纯文学”小说是用白话文创作的,那欧化的句式或文不标点的冗长句子,则构成世俗大众的接受障碍,可见白话文并非都是通俗的。古典通俗小说中绝大多数篇什是用浅近的文言创作的,语言、句式、风格都能适应世俗大众的接受能力,虽是浅近的文言,并不产生接受障碍。仍具适俗性。语言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个变量,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语言特征,不同民族也有不同的用语习惯,不同的作家也常常表现出不同的语言风格。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符号也愈来愈趋精密和俗化,很多古典文学作品在当时是以俗语创作的,例如《诗经》、《世说新语》等,在我们今天看来,有的语言文字已变得古奥难懂,有的仅可会意而不能确解。因此,不能脱离语言的时代特征、接受习惯去匡定通俗小说的属性。 情节因素是通俗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比通俗小说情节密度更大的文学样式,也就是说通俗小说是靠丰富新奇大密度情节取悦读者的。当然情节不是零件的组装,而是要遵循通俗小说创作规律和主题的需要有机地集合在作品中,至于所创作的通俗小说是否为读者所欢迎,则要看作家的艺术涵养和把“谎话编圆”的能力了。因此,那种心理时空、意识流、情节淡化等艺术手法是不适合通俗小说的创作的。 通俗小说的审美结构一般由题材、主题、情节等因素构成。从题材上看,通俗小说主要选取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绝少有超现实题材的作品,即使像《西游记》这类超现实的神魔小说,也是表现的现实生活,并非本体意义的超现实主义小说。通俗小说的现实题材,着重于展示世俗大众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矛盾,历史题材虽是以古鉴今,但也要赋予一定的现实意义,两种题材的选取都在于寄托世俗大众的审美理想,如“大团圆”、善恶习有报等等。从主题上看,通俗小说主要是歌颂正义和善良,批判人世间的一切丑恶现象,好人虽饱受磨难历尽坎坷,必有善报,坏人虽一时得逞,最终要遭受惩罚。通俗小说就是这样顽强地表现着世俗社会千年不变的伦理观念。因此,审美理想和道德观念是通俗小说本质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决定了通俗小说的美学风貌,后者决定着通俗小说的生存状态。道德在社会历史的整体运动中虽是一个独立的范畴,然而它作为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所具有的统摄和决定作用,使作家在创作实践中,他的伦理观必然要在作品中表现出他的道德倾向,道德倾向就决定着通俗小说的生存状态和价值选择。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使许多通俗小说曾遭厄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所谓表现了“诲盗诲淫,伤风败俗”,历史的经验应引起通俗小说作家的注意。道德是一种社会情感,主要表现在爱憎与是非的评判上。通俗小说对世俗社会“酒、色、财、气”的过量描写和渲染,失却对“度”的把握,造成道德的倾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很不利通俗小说的发展的。通俗小说对情节的依赖,主要是历史上审美心理积淀而形成的。早在先秦时代诸侯王国宫廷里就有被称为“瞽史”的残障人士,他们是职业化的讲述故事的人,与他们的职业相沿袭的有唐、宋时期的“说话”人,只不过后者将服务对象由宫廷转向民间。为了吸引听众,满足听众的期待心理,他们讲述的故事必须有密集的情节,生动的语言,并且有一定的套路(模式)便于传授“说话”技艺,由于历史的积淀,使通俗小说比任何一种文学样式更注重对情节因素的追求。 一般来说,通俗小说不向社会提供人生的哲学思考,而是以其通俗性、趣味性、娱乐性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社会服务,高层次读者可将通俗小说当作“成年人的童话”来消遣,工人、农民、市民也可在通俗小说营造的氛围中做他的“白日梦”,从中寻求慰藉和刺激,获取心理平衡的愉悦。有一种观点认为“通俗小说是可以雅俗共赏”的,例如白居易就爱用“一枝花”说话,宋仁宗还把民间说话艺人召进宫中,数学家华罗庚爱读武侠小说等等,这些例子并不能证明“雅俗共赏”,他们对通俗小说的偏爱都是基于它的娱乐性、趣味性,并不在于获取某种价值和力量。因此,“雅俗共赏”是一种假象,这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且存而不议。 通过对通俗小说的简单梳理,本文对中国通俗小说所作的解释(或界定、定义),基本涵盖了通俗小说的本质特征,能有效地将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区分开来。我的解释只是一家之言,欢迎并愿意与学术界就此问题作深入讨论。

通俗小说变经典:文人的改订成就“四大奇书” 《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这四部称为“四大奇书”的作品现在已公认为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通俗小说何以在中国古代能称为经典?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谭帆在讲演中指出:明中叶以来的文人士大夫对“四大奇书”的文本改订和修正,是“四大奇书”成为小说经典的重要因素。 综合起来,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对小说作品的表现内容作了具有强烈文人主体特性的修正。这突出地表现在金圣叹对《水浒传》的改定和毛氏父子对《三国演义》的评改之中。 金圣叹批改《水浒传》体现了三层情感内涵:一是忧天下纷乱、揭竿斩木者此起彼伏的现实情结;二是辨明作品中人物忠奸的政治分析;三是区分人物真假性情的道德判断。由此,他腰斩《水浒》,并妄撰卢俊义“惊恶梦”一节,以表现其对现实的忧虑;突出乱自上作,指斥奸臣贪虐、祸国殃民的罪恶;又“独恶宋江”,突出其虚伪不实,并以李逵等为“天人”。这三者明显地构成了金氏批改《水浒》的主体特性,并在众多的《水浒》刊本中独树一帜,表现出了独特的思想与艺术个性。 毛纶、毛宗岗父子批改的《三国演义》,最为明显的特性是进一步强化“拥刘反曹”的正统观念,本着这种观念,毛氏对《三国演义》作了较多的增删,从情节的设置、史料的运用、人物的塑造乃至个别用词(如原作称曹操为“曹公”处即大多改去),毛氏都循着这一观念和精神加以改造。从而使毛本《三国》成了《三国演义》文本中最重正统、最富文人色彩的版本。 其次是对作品形式的修订,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完善和固定了通俗小说的形式体制,并对后世的小说创作起了示范作用。如崇祯本《金瓶梅》删去了“词话本”中的大量词曲,使带有明显“说话”性质的《金瓶梅》,由“说唱本”演为“说散本”。再如《西游证道书》,对百回本《西游记》中人物“自报家门式”的大量诗句也作了删改,从而使作品从话本的形式渐变为读本的格局。对回目的修订也是此时期小说评改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毛氏批本《三国演义》“悉体作者之意而联贯之,每回必以二语对偶为题,务取精工。”回目对句,语言求精,富于文采,成章回小说之一大特色,而至《红楼梦》达巅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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