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统战部负责做什么的

 各级统战部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50年代初,党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随着统一战线的迅猛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内容更加丰富。目前,统战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和各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中央和各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全称是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成立之初,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工作,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党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的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了。

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全国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代管全国台联、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中央党群机关的工作。

10、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The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of CPC Central Committee)

简称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统战部或中央统战部,是中共中央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五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1948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成立新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管理“当时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

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全国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代管全国台联、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中央党群机关的工作。

10、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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