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刑是什么意思

古时的一种刑罚,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详细解释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在五刑制的确立中,流刑的出现具有特别的意义。流刑的来源虽早,然秦汉以来,这种以乡土观念为前提的惩治方式并未得到经常的实施,这意味着其惩治力度如何已经很久没有得到司法实践的检验,这明显与死刑、徒刑、笞杖刑不同。其次,在秦汉以来零星出现的“流”,多将犯人流至边方,其实施的重心仍在劳役,而非流远本身,这与五刑制中流的特征也有很大的差距。

[1]流刑在南北朝后期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并改变自己以劳役刑为重心的特征,而以把犯人流至远方作为主要的惩治内容,其中恐怕与魏晋之际法律儒家化的背景有密切的关系。《唐律疏议》注解“流刑三”一条,称,“《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之外,次中国之外。盖始于唐虞。今之三流,即其义也。”

[2]这可能是对这一历史事实最好的注解。

古时的一种刑罚,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详细解释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在五刑制的确立中,流刑的出现具有特别的意义。流刑的来源虽早,然秦汉以来,这种以乡土观念为前提的惩治方式并未得到经常的实施,这意味着其惩治力度如何已经很久没有得到司法实践的检验,这明显与死刑、徒刑、笞杖刑不同。其次,在秦汉以来零星出现的“流”,多将犯人流至边方,其实施的重心仍在劳役,而非流远本身,这与五刑制中流的特征也有很大的差距。

[1]流刑在南北朝后期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并改变自己以劳役刑为重心的特征,而以把犯人流至远方作为主要的惩治内容,其中恐怕与魏晋之际法律儒家化的背景有密切的关系。《唐律疏议》注解“流刑三”一条,称,“《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之外,次中国之外。盖始于唐虞。今之三流,即其义也。”

[2]这可能是对这一历史事实最好的注解。

古代“流刑”是怎样的刑罚?

在古代,流刑其实是一个仅次于死刑的残酷刑罚,流放之地一般都是偏远苦寒之地。对于流刑,一般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太过残忍、不人道,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可以通过这一方式为边境地区补充人口。关于流刑的具体故事,且听子渊为君道来。

众所周知,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先后出现过数百种刑罚。针对那些罪无可赦之徒,光是极刑就有斩首、腰斩、加官、炮烙、凌迟、五马分尸等数十种,光是名字就让人不寒而栗。在古代,极刑一般都是在菜市等热闹之处公开进行,这不仅是为了惩罚犯人,更可以威慑普通民众,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除了极刑之外,还有一种大家耳熟能详的刑罚,虽不是极刑却比极刑还要残酷,清朝灭亡后宣布废除。这就是始于秦汉的流刑,即所谓的“流放”。秦朝民风彪悍,朝廷故遵循法家思想,以严苛法度来管理国家,在此期间出现了许多酷刑,比如“肉刑”就有刵刑、劓刑、剕刑、刖刑等,这些刑罚的残酷程度是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汉朝初期崇尚黄老之道,后期又尊崇儒学,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这时候要是再沿袭这些刑罚显然不合适——受刑之后基本就是废人了,白白耗损了劳动力。慢慢的,汉朝统治者只留下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

这个仅次于极刑的“流”,就是流放。流放不仅是要把犯人赶到离家千里的荒凉之地,像牲畜一样被限制自由,而且还要没日没夜地干活。这种惩罚方式在古代很流行,不仅是中国,在外国也曾广泛推行过。比如国人熟悉的宋江、武松等人,都是属于流刑中最严重的“刺配流放”,大名鼎鼎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一生也曾被流放两次,第二次的流放地乃是远离本土数千里之外的圣赫勒拿岛。在这座人迹罕至的荒岛上,拿破仑孤独地结束了不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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