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是一种关于知识和学习的理论,强调学习者的主动性,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基于原有的知识经验生成意义、建构理解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常常是在社会文化互动中完成的。

建构主义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思想渊源,它具有迥异于传统的学习理论和教学思想,对教学设计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建构主义的最早提出者可追溯至瑞士的皮亚杰(J.Piaget)。他是认知发展领域最有影响的一位心理学家,他所创立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学派被人们称为日内瓦学派。

皮亚杰的理论充满唯物辩证法,坚持从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观点来研究儿童的认知发展。他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

扩展资料:

1,建构主义知识观:

(1)知识不是对现实的纯粹客观的反映,任何一种传载知识的符号系统也不是绝对真实的表征。它只不过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设或假说,它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它必将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深入而不断地变革、升华和改写,出现新的解释和假设。

(2)知识并不能绝对准确无误地概括世界的法则,提供对任何活动或问题解决都实用的方法。在具体的问题解决中,知识是不可能一用就准,一用就灵的,而是需要针对具体问题的情景对原有知识进行再加工和再创造。

(3)知识不可能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个体之外,尽管通过语言赋予了知识一定的外在形式,并且获得了较为普遍的认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学习者对这种知识有同样的理解。

真正的理解只能是由学习者自身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的,取决于特定情况下的学习活动过程。否则,就不叫理解,而是叫死记硬背或生吞活剥,是被动的复制式的学习。

2,建构主义学习观

(1)学习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学生不是简单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建构知识的意义,这种建构是无法由他人来代替的。

(2)学习不是被动接收信息刺激,而是主动地建构意义,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

外部信息本身没有什么意义,意义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间的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而建构成的。因此,学习,不是象行为主义所描述的“刺激?反应”那样。

(3)学习意义的获得,是每个学习者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信息重新认识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因为新知识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

(4)同化和顺应,是学习者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两种途径或方式。同化是认知结构的量变,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的质变。同化-顺应-同化-顺应……循环往复,平衡-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相互交替,人的认知水平的发展,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更重要的是包含新旧知识经验的冲突,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认知结构的重组。学习过程不是简单的信息输入、存储和提取,是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也就是学习者与学习环境之间互动的过程。

3,建构主义学生观

(1)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并不是空着脑袋进入学习情境中的。在日常生活和以往各种形式的学习中,他们已经形成了有关的知识经验,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

即使是有些问题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当问题呈他们面前时,他们还是会基于以往的经验,依靠他们的认知能力,形成对问题的解释,提出他们的假设。

(2)教学不能无视学习者的已有知识经验,简单强硬的从外部对学习者实施知识的“填灌”,而是应当把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习者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新的知识经验。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

教师不单是知识的呈现者,不是知识权威的象征,而应该重视学生自己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倾听他们时下的看法,思考他们这些想法的由来,并以此为据,引导学生丰富或调整自己的解释。

(3)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需要共同针对某些问题进行探索,并在探索的过程中相互交流和质疑,了解彼此的想法。由于经验背景的差异的不可避免,学习者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经常是千差万别的。

其实,在学生的共同体中,这些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现象资源。建构主义虽然非常重视个体的自我发展,但是他也不否认外部引导,亦即教师的影响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历经对皮亚杰、布鲁纳、维果茨基、维特罗克(M.C.Wittrock)等人的早期建构主义思想的不断发展,同时伴随着对认知心理学的批判和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出现在心理学领域中的一股强大“洪流”。

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对学习也赋予了新的意义。

首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原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建构新的理解”(D.J.Cunnighan,1991)。因此学习活动不是由教师单纯向学生传递知识,也不是学生被动地接受信息的过程,而是学生凭借原有的知识和经验,通过与外界的互动,主动地生成信息的意义的过程。

其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学生所学的知识也提出了新的理解,即知识不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课本、文字、图片以及教师的板书和演示等对现实的准确表征,而只是一种理解和假设。学生们对知识的理解并不存在唯一标准,而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背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对于世界的认知和赋予意义由每个人自己决定。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应具备五个基本特征:

(1)学习的目标:深层理解。学习目标是获得知识的意义。但目标不是从外部由他人设定,而是形成于学习过程的内部,由学习者自己设定。其深刻程度可以用几个指标刻划:能否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表述所学的知识;能否基于这一知识作出推论和预测,从而解释相关现象;能否用这一知识解决变式问题和综合性问题;能否将所学知识迁移到新问题中去。

(2)学习的内部过程:通过思维构造实现意义建构。要求学习者在建构自己的知识和理解过程中,要不断思考,不断对各种信息进行加工转换,形成假设、推论和检验。学习是累计性的,不是简单叠加和量变,而是深化、突破、超越和质变。

(3)学习的控制:自我监控与反思性学习。学习者要不断监视和判断自己的进展以及与目标的差距,采用各种增进理解和帮助思考的策略,并对学习活动进行阶段反思和整体反思,修正学习策略。

(4)学习的社会性:充分的沟通、合作和支持。

(5)学习的物理情景:学习应发生于真实的学习任务之中,强调多样的、情景性的信息与有利的建构工具。

构建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种构建过程。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学习者在一定的学习环境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知识。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

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求学生将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且要求教师及其设计制作的课件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认知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理科教学领域中逐渐流行起来,成为国际科学教育改革的主流理论。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建构主义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然后详细地阐述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包括知识观、学习观、教师观和课程观。最后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对当今的物理教学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和谐”作为伦理概念,代表了公正有序、协调完善的关系与秩序状态。社会关系的伦理协调主要反映着社会的主客观关系、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具有公正、有序和充满活力的特质。然而,关系的和谐离不开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人类社会的关系总是可以大致地区分为这样两种,一种是作为自在的客观关系,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的作用带有自发性和无目的性;另一种是自为的关系,它是在自在的客观关系中,被社会历史主体的理性自觉把握了的关系,是一种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关系。因此,它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各种关系的和谐是以何种价值目标或价值理念为支撑的,它的正当性何在。

第二,关系的和谐在具体生活世界的各个领域当中是以何种价值原则或标准具体展开的,它的依据何在。

第三,主体对客观关系的把握能以何种方式并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和谐,它的现实性何在。以上三个方面是社会之关系和谐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升和完善社会价值目标和价值原则,以和谐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就是规范化、系统化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现实载体。然而,和谐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需要科学的道德渗透。由于社会秩序和制度的建构过程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一定的社会秩序和制度当中,总是包含着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法律的、道德的等各相关构成要素。伦理道德在社会秩序和制度的建构过程中,将把体现为“应然”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和道德理念灌注其中,并且通过自身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具体表现在,

其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建立在经济信用关系基础上的道德诚信机制是其强有力的伦理支撑和制度保障。道德规范和经济规律的深层结合,不但使经济体制本身被赋予了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建构原则,而且经济秩序和制度化道德的耦合,也使得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价值标准成为具体的实践规则。

其二,在法制建设领域,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规范始终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制度安排和规范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就其实质而言是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体现。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在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依据不同的社会条件而发挥不同的作用。社会主义的伦理精神和道德规范总是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相辅相成,两者在不同程度、不同领域、不同方式上此消彼长地互依互存,乃是整个社会稳定有序地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其三,在文化领域,伦理道德的作用尤为明显。我国是一个重人伦、讲道德的“礼仪之邦”,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资源的中华民族文化无疑是我们民族应该珍视和继承的精神遗产。而当前无论是历史道德的延续还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特质,伦理道德都将成为我们这个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家园和文化摇篮,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文化资源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圭臬始终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完善人的德性,始终是社会和谐存在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在这里,伦理道德是一种主体性的道德,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在于:

其一,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的和谐社会,这就决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始终是人

其二,构建和谐社会的所有方面,都需要有一定理性自觉的人来完成。换句话说,如果缺乏在自由意志基础上的道德自律,和谐社会将始终只存在于观念当中或自发的现实性当中。

其三,人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认识,是人完善自身存在方式的不断深化过程。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人才能以真正的主体性身份而把构建和谐社会并融入和谐社会当作自身完善的价值要求。伦理和道德就在于在理性自觉和自由意志的基础上激发这种主观能动性。在这一点上,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是完善道德主体的主要方式,把社会主义德育教育和人的自我塑造相结合,正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积极的主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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