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是几品官

“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

“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为区别“巡抚”和“布政使”,便于“巡抚”更好地行使“一把手”的职权,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制”,“巡抚”可加之“兵部侍郎衔”或者“副都御史衔”高配至正二品,行政级别升级为副国级。

清朝的官制体系

在清朝时期“九品十八级”的官制体系设定中,“品级”用以区分官员地位高低的等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行政级别。作为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品级”和“官职”相互对应,可“一职数官”,也可“一官数职”,但“品级”必须明确,并依据于此给予官员具体俸禄和相关待遇。

除了品级有别外,清朝的官制体系还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级:省、府、县。而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督抚”——总督和巡抚。

巡抚相当于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

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其他官职今昔对比: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京兆特指现,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

太尉秦至宋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部长。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对最高法院院长。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组织部部长。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观政务,百官之长。相当于总理。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相当于元帅军衔。

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的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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