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什么级别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级别是副国级级别。根据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副国级。中央人民政府(既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称一府两院。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职责是:

1、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5、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6、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7、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

8、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级别为最高级。检察院一共有四级:

1、最高级,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2、第二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

3、第三级,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

4、第四级,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的级别是副省长、副部长级别。

检察长,检察机关的领导人,领导检察院的工作。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由他指定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

原文地址:https://www.minzuwang.com/life/1071586.html

最新推荐

发表评论

评论将在审核通过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