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该怎么写!?

写收条:

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字样。

2、正文: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范例:

扩展资料

1、类别

收条属于应用文样式类别。

2、种类

收条分为个人收条和单位收条两种。

3、作用

收条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凭据。

注意: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4、适用场合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条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二)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收条主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某物或某款项的事实。在写收条时,应该注意:第一、收条要明确事实经过,金额,以及要表达的事项,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等内容。第二、收条的用语要清晰明确,应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如“大概”、“可能”、“差不多”等等,也要明确是哪一方收到,哪一方交来,千万不要混淆。第三、主体身份要进行确认,如果对方是公司,千万记得查一查填写的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完整,如果是个人,则要查验身份证原件,判断对方是否成年、姓名是否真实。同时,最好能够在收条上留存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并留下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第四、收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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