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包括哪些部门

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在涉及到一些纠纷问题的时候,就需要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这个就需要一些司法机关的配合,那么司法机关包括哪些部门?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

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

司法机关包括三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

人民检察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国家公安机关按行政区划进行设置相应机构,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部门,依法行使相应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同时也对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扩展资料:

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关系: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分工负责。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独立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安全机关行使特别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法执行权。各政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工作中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相互推诿,也不互相替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被害人提起自诉案件的审判。

(2)互相配合。各政法机关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相互支持、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司法工作任务。

(3)互相制约。各政法机关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防止执法错误,以便及时纠正错误。例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报请检察机关批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驳回起诉;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对有错误的判决可以提起抗诉;法院认为检察院抗诉无理的可以驳回抗诉;司法行政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当转请检察院或原判法院处理;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工作实施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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