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怎么当

“为法官者应当记住,他们的职权是解释法律而不是创建法律”,其意就是强调法官只能准确地适用法律。不论是认定事实,还是适用法律,审判长都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针对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证据提出设问,并引导合议庭其他成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问题充分发表见解,然后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有理有据有法的处理意见与主张,使案件的裁判结果真正建立在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妥当的基础上,并经得起时间与事实的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三、 删去第九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第十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修改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1、法官是对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的称呼,也就是一种职业名称,和检察官、警官等等是一样的。

2、审判长就有两种意思:第一就是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合议庭中担任主要审判职责,对该案审理负责的法官,就叫审判长,而其他合议庭成员就是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第二,审判长是法院系统内部的一种职称,只有被任命为审判员两年以上才能竞争上岗审判长。

扩展资料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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