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是: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通过书面形式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成立时生效;2、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式合同包括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 借款合同 六个月以上的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 转让合同 抵押合同 质押 合同保证合同 中外合资 经营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专利权 转让合同等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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