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韩国采用总统共和制。

韩国政治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权属于一院制的国会,以总统为中心的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司法权属于由法官构成的法院。

韩国的行政部门实行总统制,是韩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核心体制。韩国总统由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韩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权。

建国后的韩国在美国的帮助下制定了民主宪法,并设立了包括选举、多党制、三权分立、言论结社出版自由、法律体系建设等在内的制度框架。

扩展资料

韩国实行以总统为中心的总统制,总统是韩国的最高行政首长、国家元首和三军统帅。大韩民国总统由国民在全国范围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为避免任何个人长期掌握国家权力,《大韩民国宪法》规定总统不能连任。

韩国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批准,是总统的行政助手。国务总理一职不能由现役军人出任。在总统的领导下,国务总理负责监督、管理各部和国务调度室的工作,参与制定国家重要政策,出席国会会议。

根据韩国的总统体制,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国家基本计划和政府一般政策,重要到对外政策,修宪、公投法案,条约、法律和总统令,重要财政事项,重要军事事项,荣誉称号的授予,赦免、减刑和恢复政治权利,相关任命等重要事项应经国务会议的审议。

首脑办事机构包括总统管理机构3个、总理管理机构6个。总统管理机构具体是:监查院,国家情报院,广播通信委员会。总理管理机构具体是:国务总理办公室,法制处,国家报勋处,公平交易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和国民权益委员会。

内阁部门分别是:企划财政部,教育科学技术部,外交通商部,统一部,法务部,国防部,行政安全部,文化体育观光部,农林水产食品部,知识经济部,保健福利家庭部,环境部,劳动部,女性部,国土海洋部。

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检察机构有大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和地方检察厅,隶属法务部。大检察厅是最高检察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

东方网-韩国的政治体制

中国机构编制网-韩国中央政府机构

韩国实行三权鼎立、依法治国的体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国务总理有权参与制定重要的国家政策。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韩国实行一院制。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任期4年,国会议长任期2年。宪法赋予国会的职能除制定法律外,还包括批准国家预算、外交政策、对外宣战等国家事务,以及弹劾总统的权力。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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