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类别有哪些?

建筑施工场地类别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土层。可分为四类: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50kPa的粘性土。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 ≤1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勘察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8版GB 50021-20013.1.4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根据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场地的类别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Ⅳ类,其中Ⅰ类分为i0、i1两个亚类。具体的分法可以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6条规定。

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

四类如下: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50kPa的粘性土。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 ≤1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举例:拟建物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三级,场地等级为二级,综合确定该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场地内未发现断层等不良地质构造,现场地的整体稳定性较好,不存在大的严重威胁场地和工程安全的工程地质灾害。

场地内无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适宜本工程建设。

1、场地类别的确定是根据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土层等效剪切波速等因素,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场地所做的分类,用以反映不同场地条件对基岩地震震动的综合放大效应。

2、场地的类别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Ⅳ类,其中Ⅰ类分为Ⅰ0、Ⅰ1两个亚类。具体的分类规定可以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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