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简称
河北省(冀)、河南省(豫)、云南省(云)、辽宁省(辽)、黑龙江(黑)、湖南省(湘)、安徽省(皖)、山东省(鲁)、江苏省(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湖北省(鄂)。
甘肃省(甘)、山西省(晋)、陕西省(陕)、吉林省(吉)、福建省(闽)、贵州省(贵)、广东省(粤)、四川省(川)、青海省(青)、西藏(藏)、海南省(琼)、台湾省(台)。
二、自治区简称
新疆(新)、广西(桂)、 宁夏回族(宁)、内蒙古(蒙)、西藏(藏)。
三、直辖市简称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四、特别行政区简称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二、中国省级行政区简称顺口溜:
京津沪渝直辖市,蒙宁新藏桂自治。
一国两制台港澳,东北三省黑吉辽。
冀晋鲁归华北,苏浙皖赣在华东。
湘鄂豫归华中,华南还有粤闽琼。
川滇黔归西南,西北还有陕甘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简称
直辖市: 京-北京、津-天津、沪-上海、渝-重庆
自治区: 蒙-内蒙古、藏-西藏、宁-宁夏回族、新-新疆维吾尔族、桂-广西壮族自治区
省: 黑-黑龙江、吉-吉林、辽-辽宁、晋-山西、冀-河北、陕(秦)-陕西、甘(陇)-甘肃、川-四川、黔(贵)-贵州、滇(云)-云南、琼-海南、浙-浙江、鲁-山东、苏-江苏、皖-安徽、闽-福建、赣-江西、豫-河南、鄂-湖北、湘-湖南、粤-广东、青-青海。
港-香港、澳-澳门、台-台湾
给你个表,应该更清楚一些:
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
北京市 京 北京
浙江省 浙 杭州
天津市 津 天津
安徽省 皖 合肥
上海市 沪 上海
福建省 闽 福州
重庆市 渝 重庆
江西省 赣 南昌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香港
山东省 鲁 济南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澳门
河南省 豫 郑州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湖北省 鄂 武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湖南省 湘 长沙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广东省 粤 广州
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海南省 琼 海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贵州省 贵或黔 贵阳
山西省 晋 太原
云南省 云或滇 昆明
辽宁省 辽 沈阳
陕西省 陕或秦 西安
吉林省 吉 长春
甘肃省 甘或陇 兰州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青海省 青 西宁
江苏省 苏 南京
台湾省 台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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