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事是什么意思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

由于尚书令抓执行,权利很大,加上唐太宗曾任此职,所以自他以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由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

侍中一般号称“左相”,中书令一般号称“右相”,“左右相”之上的“真宰相”,通常是尚书省的左仆射或其他官员,加上一个“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意思是会同中书省和门下省三品以上的官员,平核文件和事务。

中书门下平章事是自高宗永淳元年始设置的官职,其实际担任宰相的职务。五代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其实际权力已被剥夺。宋初,其沿用为宰相官衔,至元丰改制时废。南宋初年再次恢复官衔,乾道时再次废除。

中书门下平章事是“同三品”,与正三品官地位相等,加封此衔位以表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利及待遇。此官职至唐中期慢慢被削弱,到唐玄宗时已经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交替更迭,此职位最终被废除。

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新唐书·百官志》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但时非官名。高宗记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唐中叶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必在其本官外加“平章事”的衔称,始能行使宰相之职权。宋代有“平章军国重事”之名,则专以安置年高望重之大臣,位在宰相之上。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明初犹沿袭,不久即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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