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级干部是什么级别

副省级城市里的副局级,又称为副局正处级或正处副局级,为我国副省级市特有的行政级别序列。 即在正处之上,副厅之下。

我国共有15个副省级市,在这些副省级城市中,市委组成部门副职(如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等)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副职(如市科技局副局长、市审计局副局长等)、各区区级副职(如济南市莱芜区委常委、钢城区副区长等)均为副局正处级。

扩展资料

正省级干部

(1)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甘肃省省长、重庆市市长)

(3)部队正军职干部(如辽宁省军区司令员、15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1)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科技部副部长、国家教育局副局长)

(2)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环保局局长)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四川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4)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广州市市长)

(5)部队副军职干部(如广东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1)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黑龙江省科技厅厅长,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3)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4)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5)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副厅级干部:

(1)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重庆市国土局副局长)

(3)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杭州市工商局局长、黄埔区区长)

(4)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5)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1)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浙江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3)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4)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台州市国土局局长、鄱阳县县长)

(5)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1)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3)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西湖区环保局局长)

(4)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温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汕头市副市长,淳安县人大副主任)

(5)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

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即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都是正科级干部,拥有地方的实权。

科级干部,在政府部门科长是干部序列里面最小的官,绝大部分是政府官僚体制里最基层的执行官员,老百姓最能直接面对的官员,基本就是属于这个级别。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秦皇岛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也就是传说中的“退居二线”

所以,各级别从上到下分别为: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地厅级、副厅、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

根据国家的行政级别划分,局级干部分为厅局正职和厅局副职,厅局级正职为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为十五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以上均为高级领导职务。

厅局级副职下面是县处级,县处级同样可以分为县处级正职和县处级副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扩展资料: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1、五级。厅局级正职,又称正厅局级,是中国的一个公务员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厅局级正职为行政五级,厅局级正职及其以上级别为高级领导干部。

2、32所副部级中央直属大学的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其他所有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或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为正厅级;校党委副书记、常委、副校长为副厅级;大专(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校长为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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