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从中国的传统伦理来看,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权威。

这种权威建立在强烈的贪著和占有之上。

换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纳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作为独立的个体看待,从而与子女形成一种扭曲失衡的关系,痛苦也就在所难免了。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

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

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虽然有亲情,有血缘,但也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以这种亲情和血缘作为占有对方的砝码。

关系如下:

两者是一种亲子关系。所谓的亲子关系,就是看到孩子真正的需要,看到真实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理解,需要尊重,需要表达自己的感受,需要来自他人的回应。

父母需要与孩子建立融洽的亲密关系,这样才能有效的引导孩子走向成长。爱孩子,更要有爱的方法。作为父母,你需要重塑与孩子的连接和情感的流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爱孩子、理解孩子、支持孩子。

简介:

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在活动过程中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或心理上的距离。人际关系反映了个人或群体寻求满足其社会需要的心理状态,因此,人际关系的变化与发展决定于双方社会需要满足的程度。

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人的存在是各种关系发生作用的结果,人正是通过和别人发生作用而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价值。

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二是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三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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