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综合指数它是最早发布的指数,是以上证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它综合反映上交所全部 A股、B股上市股票的股份走势。该指数自l991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时发布。
基期及基点 =100
指数计算: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其中,指数计算要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抽样,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二是加权,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或不加权平均;
三是计算程序,计算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或兼顾价格与总值。
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股数)
上证指数1、“上证指数”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又称“沪指”,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
上证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开发布,上证提数以"点"为单位,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提数定为100点。
随着上海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势。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
至此,上证指数已发展成为包括综合股价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在内的股价指数系列。
2、计算公式
上证指数是一个派许公式计算的以报告期发行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基日采样股的市价总值)×100
市价总值=∑(市价×发行股数)
其中,基日采样股的市价总值亦称为除数。
3、修正方法
当市价总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原除数=修正后采样的市价总值/修正后的除数由此得到修正后的连续性,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当股票分红派息时,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据上海股市的实际情况,如遇下列情况之一,须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数量变动(送股、配股、减资等等)
(4) 股票撤权(暂时不计入指数)、复权(重新计入指数)
(5) 汇率变动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计入指数,即当天不计入指数,而于当日收盘后修正指数,修正方法为:
当日的市价总值/原除数=当日的市价总值+新股的发行股数×当日收盘价/修正后的除数
除权:在股票的除权交易日开盘前修正指数:
前日的市价总值/原除数=[前日的市价总值+除权股票的发行股数×(除权报价-前日收盘价)]/修正后的除数
撤权: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基准日,在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复权:在撤权股票的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纳入指数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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