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燃烧的三个条件是?

燃烧三个条件是:助燃物、可燃物、着火源。

可燃物,助燃物,点火物,这就是燃烧三要素。三者结合是燃烧的基本条件,预防火灾就是要避免三者结合,而灭火的原理则是破坏三者的结合。

易燃物、助燃物、点火物三者的同时存在是燃烧发生的基本条件,要预防火灾发生,就是要把三者相对分开或绝对分开,易燃物要有相对独立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燃烧三要素只有一个要素独立存在,假如此时点火源出现也不会发生燃烧。

点火源的形式很多,主要以下几种:

1、明火;如火柴,打火机,油灯,蜡灯,气焊等火焰;

2、电器火花:如各种开关触头火花,保险丝容断火花,线路短路以及接触不良等;

3、撞击摩擦火花:如铁路,铁锤等撞击火花,以及穿钉子鞋摩擦火花等;

4、静电火花;

5、雷电火花;

6、火星:烟囱冒出的火星,排气管放出的火星等;

7、炽热表面:工作着的电器,炽热排气管和发动机壳等;

8、化学反应热:如脏的破油布,棉丝团堆积而形成的自燃等。

只有真正理解燃烧三要素的结合是燃烧发生的基本条件,才能科学有效地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可燃物:不论固体,液体和气体,凡能与空气中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是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煤气等。

(2)助燃物: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一般指氧和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这种氧称为空气氧,在空气中约占21%。可燃物质没有氧参加化合是不会燃烧的。如燃烧1公斤石油就需要10-12立方米空气。燃烧1公斤木材就需要4-5立方米空气。当空气供应不足时,燃烧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当空气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就不会发生燃烧。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都叫火源,如明火,摩擦,冲击,电火花等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物质才能燃烧。例如生火炉,只有具备了木材(可燃物),空气(助燃物),火柴(火源)三个条件,才能使火炉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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