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扩展资料

我国法学学科体系的完善,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脱离了中国国情而空谈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无异于缘木求鱼。纵观世界各国法学学科体系的建设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将法学理论体系建设与本国社会实践发展相结合的过程。

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必须直面时代发展、回应时代主题、肩负时代使命、解决时代命题,而不是象牙塔里的故步自封和个人趣味的孤芳自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建设法学体系需要总结和研究本国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律实际生活对法学体系的需求,以及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由于近代意义上的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因而其中心问题是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和设置问题。

1、由于社会关系的纷繁复杂,不断形成不同的部门法予以调整,相应地也就出现了相应的法学分支学科对其进行研究。

2、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的专门的学问,不仅要研究各个部门法,还要以不同的角度、不同方法进行综合的研究,为各个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相关条件。于是也就出现了诸如法理学、立法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等具有一般理论(综合)特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三者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三者的构成不同:

1、法律体系的构成: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的法学体系中的实体法学(也称应用法学)内容,是同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相对应的,如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等。

2、法学体系构成:法学体系就相应地划分为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等。

3、法系的构成:法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二、三者的实质不同:

1、法律体系的实质: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

2、法学体系的实质: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

3、法系的实质: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

三、三者的范畴不同:

1、法律体系的范畴:属规范体系。

2、法学体系的范畴:属思想范畴。

3、法系的范畴: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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