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有什么作用?

律师函,简单地来讲,就是受客户委托写的“声明书”,通过这种形式告诉收函人,你干了什么事违了什么法,你应该怎么做,否则我们就起诉之类等等。言外之意就是,委托律师的“客户”就有关问题咨询、委托了律师,促进收函人解决某种纠纷。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信用卡拖欠银行发给客户催款的律师函。

一、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二、律师函的作用:

 1、可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拖欠的货款等债务。担保业务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等候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签发律师函向客户提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一般会偿还借款。

 2、在所发生的纠纷没有提起诉讼与仲裁之前,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在担保业务中发生的纠纷,是很麻烦的,追偿借款涉及到很多方面,因而及时顺延诉讼时效是非常必要的。

 3、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比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货了等等。

三、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办?

1、收到律师函后,首先甄别真伪。看书写是否规范、条理是否清晰、有没有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等。不能直接分辨的,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该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进行查证。不要直接拨打上连留的电话,如果函是假的,电话肯定也不是真正律师的。

2、对律师函表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进行评判,如果对方讲得有道理,且在自己能够履行的能力范围之内,可以与“客户”进行协商解决,避免因诉讼带来的麻烦。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律师咨询。

3、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函是受“客户”委托,收了客户的钱,当然会选有利于客户的话讲,不利于客户的内容,他们是不会写的。

4、如果认为律师函所讲内容不实,完全也可以丢到垃圾桶里,不用管他!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则不好使。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律师函的作用如下:

1、宣传其业绩的正式信函。

在事实清楚的拖欠货款等纠纷中,如果对方的行为可能或者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可以出具律师函,提醒对方其行为不当,督促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警告其不支付货款将承担的法律制裁。在这类案件中,律师函可以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2.中断诉讼时效。

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2年内要求债务人付款,且债权人在2年后起诉,法院不会支持债权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务人付款的诉讼请求,即债权人败诉。通过出具律师函,律师可以推迟诉讼时效。这是出具律师函的重要法律意义。

3.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侵害。

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震慑违法行为,这是一般商业信函和民间信函所不能及的。在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有很多委托受害人出具的律师函。

4.告知义务。

有很多方面,如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通知追认、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行使抗辩权、诉前抗辩权的行使、合同无效的通知、撤销权的行使等等。所有当事人都有权通过律师函进行告知。

5.通知合同终止。

这是《民法典》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其依据是《民法典》第93、94和96条的规定。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促进和解。

这也是律师函的作用之一。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种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写信或打电话协商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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