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扩展知识:根据相关规定规定,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伤住院,在治疗终结后,应该申请伤残鉴定。那么伤残等级该如何鉴定呢?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交功能完全丧失,这是一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社交功能极度困难,这属于二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社会交往困难。这是三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社会交往严重受限。这属于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社会交往贫乏。这些属于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交往狭窄。属于六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社会交往能力降低。属于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会交往受约束。属于八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属于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属于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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