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罚中,弹琵琶、菹醢、梳洗、具五刑分别是怎样的?

一、弹琵琶

弹琵琶是从明朝开始实施的酷刑,这里的琵琶不是指乐器,弹琵琶是用锋利的刀把犯人的肋骨一根一根地砍下来,因为肋骨在古时也叫琵琶骨,因此叫弹琵琶。

二、菹醢

菹醢就是把人砍成肉泥。这种刑罚据说是上古时期的两个暴君桀和纣发明的,从汉朝以后已经没有把菹醢列入刑罚中,但是这个酷刑没有被真正废除,因为在曹魏时期还会用这个刑罚来惩罚犯了大错的人。

三、梳洗

这个梳洗不是指洗澡梳妆,而是指残酷的刑罚。这个刑罚是刽子手先脱去犯人的衣服,把犯人放置在铁床上,用滚烫的开水浇到犯人的身上,然后用铁质的刷子把犯人身上的肉梳下来,一直到犯人咽气。这个酷刑是朱元璋发明的,灵感大概来源于民间杀猪的办法,先用开水烫一遍猪身去毛,然后可以轻松地把皮肉刷下来。这个酷刑在实际操作时犯人一般是等不到皮肉刮净就已经死掉了,和凌迟这个酷刑差不多,相当残忍。

四、具五刑

具五刑是从我国古代秦汉时期开始流行的一种残忍的刑罚。这个刑罚会先刺字在犯人的脸上,然后会把犯人的鼻子割掉,再把犯人的左右脚砍掉,接着使用竹板或者鞭杖把犯人打死,打死以后还要把犯人的头砍下来挂在木杆上给人看,再把尸体剁烂拿到市场上去卖。如果犯人还犯了诽谤罪的话还会先割掉他的舌头。

具五刑是中国古代秦汉时一种残酷的处死方法。《史记·李斯列传》日:“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汉·书·刑法志》曰:“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并悬之于木,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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