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是什么官

里长指的官是村民组组长。

里长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是中国春秋战国时的一里之长。唐代称里正、明代改名里长(相当于民国的甲长,新中国土改后的生产队长,村民组组长),其职能沿用至今,里长比较类似大陆的街道办主任,在春秋时,负责掌管户口、赋役之事。

里长的历史演变:

里正是春秋时期开始使用的一种基层官职,主要负责掌管户口和纳税。 里正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是中国春秋战国时的一里之长,明代改名里长。春秋时期开始使用的一种基层官职,主要负责户籍和纳税工作。 唐朝亦有里正一职。

北宋至明清时期,里长、户长和耆老的选任由领取薪俸的乡官转向具有强制性徭役的职役,是为“里长职役制”。宋朝以后,乡约、私社等方式成为补足政治体制不足部分的自治形式,后期又和保甲、社仓结合演变为统治工具。

里长相当于现在的村委会主任。

里正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是中国春秋战国时的一里之长,唐代称里正、明代改名里长(相当于民国的甲长,新中国土改后的生产队长,现在的村民组组长),其职能沿用至今。

最早春秋时,已有里正一职,负责掌管户口、赋役之事。《论语·里仁》:“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一里八十户……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秦、汉两朝沿用之。 班固著《汉书·百官公卿表》叙述县以下的地方职官说:“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据《续汉书·百官志》,“一里百家”。 一般谈到汉代官制或地方行政制度,总说“积里为亭,积亭为乡”。顾炎武发现汉朝是“以县统乡,以乡统里”(《日知录》二二)。

唐朝亦有里正一职,以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每里置里正一人。杜甫《兵车行》云:“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宋初以里正与户长﹑乡书手共同督税,再以里正为衙前,故又称“里正衙前”。明代改名里长,并以110户为一里。

里长在中国目前只存在于台湾地区,是台湾特有的村级领导,通过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是:1.受市长指挥监督办理里公务及交办事项;2.有效运用里内社会资源,广筹里建设基金;3.反映民意,配合政令宣导;4.执行里自治事项并办理上级委办事项。

里长或在中国大陆的职权几近虚设。自1979年农村改革设置大队以及建制,再到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施行以及国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之后,生产队长或里长或的权利一降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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