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行政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分为一级到二十七级27个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10级领导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级分为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12个职级。

公务员级别的概念: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

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一共十级,从高到低分别是: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一共八级,从高到低依次是: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的职务级别真的这么简单?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国公务员从国家级正职到最低级别办事员一共分为27级,其中领导职务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共分为24个级别,非领导职务从巡视员到办事员共分为20个级别。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国家级正职对应一级,国家级副职对应二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对应四级至八级,省部级副职对应六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对应八级至十三级,厅局级副职对应十级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对应十二级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对应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对应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二十四级。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级至十五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二级至十八级。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拓展资料: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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