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流氓” 是什么意思

流氓他是直来的,看到见的无赖的行为。有法律可以制裁他的。有文化的流氓,就等于是披着羊皮的狼一样,他道貌岸然,他有一些背景,有一些因素,或一些可以遮挡他丑恶行径的,正当的职位。他的无赖,他的流氓,让人只怒不敢言,他可以找正当的借口来找你事,以达到他自己的目的。而你却拿他没办法一样,他却又没触犯法律。

在大学讲授《中国古代文学》课时,曾解读过苏轼悼念亡妻的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为扩展人物生活履历,又捎带讲了点苏大学士情史。包括其将歌妓王朝云从12岁养在家中,后来纳为爱妾的故事。还有他嘲弄老友张先那首戏谑诗: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想说的是,古代文人感情生活丰富且具有两面性,更善于将色情之事变成情色之文。即使如苏东坡等声高名盛者,也不例外。

不想一位同学当场说道:古代文人都是文化流氓。

问题有点儿尴尬。我没想过,竟一时语塞。

回家仔细想想,觉得问题的关键是,该不该用现代概念去界定古人。

当今“流氓”概念中,其实大部分含义与古代文人并不沾边。能靠上的,也许只有男女关系这点。调戏妇女,欺凌妇女,强奸妇女,始乱终弃之类,现如今归于“流氓习气”或犯罪行为,但古代文人的大部分风流韵事,与此尚不能相提并论,简单类比或定性都失之草率。

三妻四妾,烟花柳巷,左拥右抱,招蜂引蝶之类,在古代文人中十分常见。比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晚年在家中养了众多歌妓,终日偎红倚绿,莺歌燕舞。“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中的樊素、杨柳,便是两个歌妓的名字。说实话,当时,歌妓和侍妾的身份常常混淆不清。再如晚唐诗人杜牧,北宋词人柳永,都是狎妓高手,终日流连秦楼楚馆,结交风尘女子。还写下众多“色味”情诗艳词,传诵一时。如果以此断定这些大名鼎鼎的文人就是有文化的流氓,也有失公允,因为那个时代纳妾、嫖妓并不违法,不算丢人事儿。妓院公开没人管,抓住了,连个治安拘留都不够,于文人脸面尊严毫无损伤。负面评价,顶多算“放浪形骸”。

时代不同,许多问题的界定,还应有古今分野。“文化”与“流氓”的概念,是近代才搭配联姻的。秦砖汉瓦,弄不到一起。

古代诸多才高名盛文人,都是左手才华,右手风流的好色之徒,但总体来说,情色和肉欲之事并没有降低他们的才华,也未曾泯灭他们忧国忧民,愤世嫉俗的精神和理想。至于品行是否端庄,作风是否正派,还应放到时代背景下去考察。但凡不悖当时礼法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就无可指责。即使今天,也不能断言他们就是“文化流氓”。

流氓就是不讲规则,其软怕硬,为非作歹,见狼现羊样,见羊现狼样的人,他们见硬的就让,见软的就欺,见到强者,他就是一个奴才,见到弱者他就要充当主子。这样的人就是流氓。

从这一点来看,其实,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一直是流氓文化。中国的主流文化,是由中国儒表法里,互相配合而成的流氓文化,是由法家的政治与儒家的道德合成的。

流氓,汉语词语,拼音是liú máng,一般是指不务正业、经常寻衅闹事、文化素质较低的人,也指那些对他人不尊重、对他人有下流语言或动作或思想流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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