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办理的程序是房屋所有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证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证办理的流程一般为:1、准备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表、购房者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2、填写登记申请表。3、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4、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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