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是什么意思?

会员按期向所属组织交的钱。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共同协商制定。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由社团自己来制定,并且作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本着对社团及对社团会员负责的精神,在监督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章程的同时,对社团收取会费的问题进行事后监管。

在每年的年检中把社团是否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作为主要检查内容。

每个社会团体都将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的需要,根据会员的需求,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费收取标准,同时,充分利用会员交纳的会费,全方位的、尽最大可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就此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会费比额大幅增长是中国国力日益增强在国际制度层面的客观反映。会费比额反映的是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就决定了中国需较多分摊联合国会费和维和摊款。

按照水平,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第三大会费国;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维和经费贡献国。这是一个国家发展壮大在联合国财政问题上的显著体现,也是中国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的重要标志。

第二,会费比额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我们一贯主张,中国经济虽然总量大,但人均水平低,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是评估中国支付能力的重要依据。

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在会费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以及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超出支付能力的会费的做法。中国的主张得到许多国家的支持。经过长时间磋商,各国最终商定继续保留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低人均收入宽减办法。

第三,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是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责任和义务。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普遍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财政是联合国履行使命的重要基础。我们多次表示,只要会费计算方法公平、公正、合理,中国愿意承担应尽的财政义务,并在维和摊款方面继续担负起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特殊责任。

第四,我们将进一步督促联合国加强预算管理。近年来,联合国预算规模大幅增加。但只要是必须增加的资源、必须拨付的款项,中国都一直支持。

同时,我们始终主张,联合国的经费来自会员国纳税人,每一分钱都不是多余的。我们将继续要求联合国在预算方面加强监管和问责,避免资金浪费,珍惜并用好会员国的每一分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费

会费,汉语词语,指为支付团体某方面开支,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征收的金额。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协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联合国会费:

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规定,联合国组织的会费“应由各会员国依照大会分配限额担负之”。

联合国的经费有两项:一是正常预算,用以支付主要机构和辅助机构的行政开支和活动费用等;二是维持和平行动经费。除此之外,联合国还有一些其他活动,其所需经费靠会员国捐款,即所谓预算外资金,它是由捐助国决定用途,并直接交秘书长代管。

各国应缴纳的会费数额由大会根据会费委员会建议批准的比额表确定,主要是按其国民收入总额与其他国家相比计算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费

工资里的会费指的是工会费用,工会费用是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鼓楼区政府——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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