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协助社区居民办理劳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具体事宜;同时承担劳动监察和维权等相关事务;并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管理服务。它的专业名称是“劳动保障协理员”。其专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在街道(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承担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劳动监察维权等相关事务的人员。

2002年以来,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至目前,全国98%的街道、73%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机构,89%的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工作者,形成了17万人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已经成为劳动保障工作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从基层保障了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劳动保障任务的完成,也受到了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广泛欢迎。

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现推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规范运行、更好发挥作用的目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部署全国统一规范轮训。2004年10月30日,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教师培训在北京启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来自北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66个社区就业和社会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的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专业化方向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团队建设有三层含义:一是进一步推动基层平台规范运作,更好发挥作用,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到新水平;二是实现新型三化就业服务和以人为本服务,更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对高质量劳动保障服务的需求;三是劳动保障协理员专业从业者要实现自身价值,建立个人职业发展渠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关注。在很多地方,劳动保障协理员被列为公益性岗位,其待遇是当地最低工资加社保补贴。

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居民办理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同时承办 劳动监察 维权等相关事务、并为 退休 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 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主要工作为:一是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二是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负责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查核实工作;三是负责4050人员 社会保险 补贴申报工作;四是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卡和信息采集工作;五是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 养老金 的资格认定工作;六是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各类统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七是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 社保 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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