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MLM”

MLM即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电子”是一种技术,是一种手段,而“商务”才是是核心的目的,一切的手段都是为了达成目的而产生的。而电子商务师就是利用计算机的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来进行相关工作的人员。

主要特点

一是电子商务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速(28.64%)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速(7.4%)的3.86倍;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速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37.7个百分点。

二是移动电子商务呈现爆发性增长。2014年,我国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56.85亿元,年增长率达234.3%;我国微信用户数量已达5亿,同比增长41%。

三是涉农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全国8个省56个县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项目。

MLM也叫多层次营销模式,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将被广泛应用,因为它发展潜力巨大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上,我们必须不随波逐流。有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新的创造、新的赚钱之道、新的理财技巧……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变的富有。中国创富门网络正是以一种全新的MLM系统轻松赚钱,越来越多的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认同!我们用集体的力量优势,开创属于我们每位朋友的事业。互联网隐藏着巨大的赚钱空间。打破了国,沟通了世界。不知令多少早先涉足这行的人发了财..网络对一心想改变人生面貌的人来说是充满诱惑力的,也的确是使人快速致富的好方法。 互联网事业是一个迷人的事业、是一个提升自我,帮助每个人得到事业发展的机会。投身于这样一个事业,你的见识将会大大增长,你的潜能也将被充分开发。这是一个由网络带来的给每个人公平发展机会的事业!

MLM充分的体现和运用了“市场倍增”这一原理,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极其重要的行销手段之一。经过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斯坦福大学和纽约华尔街报的研究,预计在未来几年,全世界50%至65%的货品将会以"多层次"的电脑营销形式来交易。 早在几年前的美国,MLM早就使成千上万的美国人成为了百万富翁。而现在,他终于来到了我们的身边。现在国内网民的数量9000万,到2008年将达到5个亿,我想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遇!!

这种算是多层次营销吧,网络上多用来做网络传销.属于非法行为.

也有个别站点采用这种模式发展自己的网站,例如:某论坛介绍一个用户注册后得到一定的积分,也是MLM形式.

网络多层次营销(MLM)的特点

多层次营销,是网络营销的主要发展方向。 让我们先看看传统的营销结构:

一、大锅饭式营销:营销员拿“死工资”,其收入与销售没有联系,卖多卖少一个样。这种落后的营销方式已基本上被市场淘汰。

二、半提成式营销:营销员有一定的底薪,另外,卖出东西(或服务)能获得提成。营销员由公司统一培训,他们个人收入与其营销业绩挂钩,但营销员各卖各的,彼此关系不大。这明显优于“大锅饭式营销”,在其中能培养和发现尖子营销员,让营销员之间拉出距离。另外也适合于新业务员的培养期。

三、全提成式营销:无底薪,收入完全在销售业绩中提成。这适合于成熟的营销员,兼职式营销员。好处:公司无负担,营销员无定额、比较灵活。

传统的营销,营销员之间关系不太,没有竞争同时没有互助关系,或只有竞争没有互助关系。是一种相对低效率的营销方法。

MLM营销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与传统营销不同,MLM中发生了消费与投资的角色转换:每个营销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在获得了消费权的同时也获得了销售权。

M LM,不是简单的金字塔结构:原因是各个业务员的发展能力不是一样的。进入早但没有推广者,成为“纯消费者”。 MLM打破了垄断,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

营销的利润充分与营销人员分享。 鼓励先进入。 鼓励不断努力,MLM做到了。

鼓励培训下线,这是传统营销方式所不具备的。这种机制,奖励在营销过程中培训下线的营销员。

在网络上,没有比MLM更完美的营销结构了。

培训成为营销里的一项内容,充分激励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鼓励营销人员的互助关系,使营销不再是“单打独斗”。

MLM的好处:

MLM把学习、培训、广告、销售、服务与一体。大大的使这些概念模糊,成为综合的、全新的营销方式。

所以,MLM是跨学科的营销,将成为营销中独树一帜的分支!

为什么说网络营销必定以MLM为主导?

网络上营销业绩可以精确地跟踪,如果用传统方法来统计MLM的销售业绩与分配,其工作量是不可想像的。而网络的跟踪链接很容易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如何在MLM中获得成功?

一、尽早加入;

二、大力发展下线;

三、不遗余力地培训下线,让他们提高营销能力。

以上三点缺一不可,理解和做到这几点,必将成为网络营销的高手。

3.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

在这个问题里,先谈谈产品的销售模式。 一般而言,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为上,所有使用产品的客户是为下。没有这个下,那个上就不复存在了。

作为一般理解的传统销售法,生产厂家在最上层,然后是总批发代理商,下面是若干大、中、小的批发代理商,最后是客户群。那么,算一算有多少层“下线”,这不正是自由经济和计划经济造就的销售模式吗?这实际是一种多层次营销。可想而知,没有“下线”的商业是不存在的。问题是用什么名词来构化他。

那么,现在涉及到我们所进行的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问题。

这是一种超过三层佣金支付方式的销售结构。网络多层次营销从理论上讲是最能调动人积极性的销售方式。多层次网络营销本身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它是现在世界最著名的美国哈佛商学院MBA-哈佛工商管理硕士的必修课之一。斯坦佛研究院及华尔街时报研究表明:九十年代中期将有50%-65%的商品将能动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完成。它已成为亿万美元的行业。美国的500,000百万富翁中,20%即100,000人是在最近几年内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产生的。每天就有45人通过这种方式成为百万富翁。美国经济自从九十年代以来持续成强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网络电子商务的普及。

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多层次营销的形式实现的。和任何商务活动一样,必须有产品和客户这块基石,否则,将一事无成。 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在于,通过层层努力,使你的队伍越来越大。这支队伍,就是你的资产。所以,只要组织好你的队伍,你一定获益颇丰!

那么,这种做法和人们常说的“传销”又有什么区别?(因为现在社会上也实在没有想出来用一个什么恰当的名词来代表这种行为,所以在这里还是用个引号吧)。这里是个概念的理解问题。商品只有在流通过程中才能产生利润,而这些利润必然要进行多层次分配,这就是佣金和奖金制度的问题了。现在各国都在打击“传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传销”的非法性在于利用多层次营销的模式为个人谋取暴利,在那里,产品的价值和价格明显背离,采取层层加价的办法损害消费者利益。有的甚至是没有产品的诈骗行为。我们都学过哲学,知道形式和内容的辨证关系。形式是外在的,内容是内在的、本质的,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如果是真正的MLM模式是合法,非真正MLM模式的就变成传销那就违法了。

MLM与传销有本质的区别。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没有实际产品,或者实际产品的价值远低于所宣传的价格。

而MLM的本质上是直销。MLM作为激励每一个人(不管是客户还是员工)去宣传母公司的一种方式或者手段,与传销类似,但它是有真正的商品,价格也符合商品的价值,只是去掉了中间商。

扩展资料:

MLM全称为MULTI-LEVEL MARKETING,中文译为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是一种高级的宣传方式和营销方式。他充分的体现和运用了“市场倍增”这一原理。“MLM”模式其呈现出来的小投资,高利润,无风险等众多优势迅速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

商品只有在流通过程中才能产生利润,而这些利润必然要进行多层次分配,这就是佣金和奖金制度的问题了。但是现在全球各国都在打击“传销”,这里说明它和“传销”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传销”的非法性在于,利用了MLM这种多层次营销的模式,为个人牟取暴利。在“传销”关系中,产品的价值和价格明显背离,采取层层加价的办法损害消费者利益。有的甚至是没有产品的诈骗行为。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mlm 百度百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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