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联邦制是一个国家,邦联制是多个国家的松散联盟。

简单地说,联邦是联盟的国家,邦联是国家的联盟。

复合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成员单位联合组成的联盟的国家或国家的联盟。

近代复合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1)联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所组成的联盟的国家,如美国。

联邦制的特点有:

①联邦和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③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是依据宪法,联邦的权力是来自各成员单位的授予;

④在国际关系中,各成员单位一般没有独立对外交往的权力。

(2)邦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性的国家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目标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如独联体。

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

邦联的特征有:

①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和集中统一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独立的主权、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

③邦联的决定要经各个国家的批准才能够产生效力。

邦联制:

邦联制指由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比如欧盟。特点在于各个国家仍保留主权,只是共同的利益让其相聚。

七个邦联制国家:阿联合(阿合众)、阿联邦、阿联、塞冈、波黑、塞黑、新俄罗斯。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United Arab Republic,1958-1961),是1958年2月1日由埃及与叙利亚合组的泛阿拉伯国家。原来的计划还包括伊拉克在内,但因为局势不稳定而未加入。

1958年3月8日,也门穆塔瓦基利亚王国(后来的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以合众的形式加入,整个联盟因此更名为“阿拉伯合众国”(United Arab States)。

由于埃及的个别霸权主义政策,1961年9月28日叙利亚宣布退出,12月北也门也退出,阿联虽然解体了但埃及仍然保留这个国号直到1972年为止。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伊拉克、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南也门5国的国旗与国徽非常相似,都是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国旗及国徽演变出来。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

1.“邦联”是指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现今世界上著名的邦联有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等。而“联邦”则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联邦制国家。

2.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美国、德国、印度等。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3.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4.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5.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扩展资料:

“联邦”和“邦联”之间的联系

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2.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3.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邦联

 百度百科-联邦

美国是1776年独立之后,首先建立的是邦联体制。该体制强调的是尊重各州的自主权,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为原则,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美国此时只是各州组成的松散联合体。美国刚独立的时候,一共由13个州组成,原始移民都属于饱受英国专制独裁压迫的清教徒。他们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漂洋过海来到一块崭新的土地,建立起自己的国家,目的是要充分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益,绝不允许看到中央政权的强大。更不愿意看到中央政府总统拥有英国君王般的权利。

13个州形成了一个松散联盟,每个州权力大到吓人:每个州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甚至有自己的外交权力,还可以独立印刷自己的纸币,甚至有战争权力;每个州上交中央财政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邦联体制最大弊端是中央政府权力太小,过于疲软,一旦国家陷入经济危机或者战争危机的时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可以短时间之内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来打赢一场战争或者化解经济危机。

第2次美英战争,美国惨败,白宫都被英国人烧了,充分证明了邦联体制的弊端。为此,以首届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派鼓吹推动下,美国颁布1787年宪法,美国政体由松散的邦联变为了拥有强大中央政府的联邦制。总统作为联邦制的具体执行人,拥有最高行政权和军事权利,中央政府有向各州收税的权利,有战争权,外交权和铸币权,这些权利是绝对不能下发给各个州的,明确规定各州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但是不能与联邦宪法相冲突,如果各州制定的法律与联邦宪法有冲突的话,必须进行修改到符合为止。

1787年宪法使得美国总统的权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美国中央政府开始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为之后美国成为十九世纪末期最富裕的经济强国,二十世纪为之后超级大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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