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价是什么意思?

所谓合价就是综合基价和商品总量的乘积,通俗点就是综合商品价格的底线,然后再用自己视物地慧眼筛漏出最廉价的商品。 比如:土建预算中,基价是按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分别乘以各自的定额消耗量,所得出的定额基础价格。单位为定额编制单位的一个基本单位,比如砼柱,一般定额是以10m3为单位的,定额基价一般都在2600-3200左右(举个例子)。而合价就是基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了,这个比较好理解!再给个链接给你http://baike.baidu.com/view/3883162.htm

合同单价项目一般就是清单计价表中的有具体工程量具体单价的项目。合同合价项目一般指措施费用中不能明确具体工程量,以项作为单位。

法律分析

合同单价项目指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固定的,实施合同过程中的工程量可能有变化,结算是以实际工程量及相应不变单价进行计价和付款。所以填单价时要慎重,对构成单价的要素要考虑得全面一些。合同合价项目就是项目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不变,这种合同适宜图纸和工程量不变、工期不变和较短,设计详细的项目。在合同中加一些可调的范围和条件。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具体区别如下:固定单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

原文地址:https://www.minzuwang.com/life/1108780.html

最新推荐

发表评论

评论将在审核通过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