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盗版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盗版,即俗语"D版"现在市场上的盗版电影光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枪版(也称影版):在电影院偷录的电影,通常效果模糊,质量粗糙低劣,色调黑暗,时有晃动、阴影和杂音,但发行速度极快,只比国外正式上映略晚。2.碟版: 相对效果好一些的盗版光盘,通常是由国外或者其他正版公司流出,或使用正版发行光盘制作而成。效果与正版光碟基本无二,惟西方影片配音比较低劣,通常整部影片的男女声都由两人配音完成。3.大碟版: 既高清电影,通常指DVD,也指由DVD转成的质量较高的VCD。 ----------------------------------------------------------------------------------------------------------------------------------------------------“软件盗版”概念涵盖下列行为:非法复制软件程序,假冒并发售软件产品--就连与朋友共享某一程序也在盗版行为之列。 针对多种多样的软件盗版渠道加以理解把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有利于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而且,还有助于防范像收入降低和失业增加这样的经济问题。 最为常见的软件盗版形式包括: 最终用户复制朋友间彼此对调已安装软件产品的磁盘,或组织机构故意低报已经执行的软件安装次数。 假冒行为非法软件拷贝的大规模复制与发售行为。 与朋友共享软件资源的做法看起来不太显眼,并和大规模假冒行为毫不相干,这种观念站得住脚吗?答案是这种观念不正确。两种软件盗版形式都违犯了版权保护法规,并可能将包括您在内的软件用户置于重大风险之下。 最终用户复制 由企业和个人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单纯软件复制活动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软件盗版行为。此外,最终用户复制行为还包括: 在本公司计算机上超出已购买的许可证数量安装软件产品 朋友和伙伴间非正式的磁盘对调行为 这些行为均因用户未获软件使用许可而具有违法性质,并可能将用户暴露在风险之下。 假冒行为 假冒行为是指针对软件产品的大规模非法复制和销售。许多盗版团伙均涉嫌有组织犯罪--他们大多利用尖端技术对软件产品进行仿制和包装。而经过包装的盗版软件则将以类似合法软件的形式进行发售。在大批量生产的情况下,软件盗版行为也就演变成不折不扣的犯罪活动。软件盗版已成为洗钱阴谋的桥梁,进而,为武器走私、赌博、高利贷和卖淫等犯罪行径提供资金支持并推波助澜。 随着制假者所使用技术手段的日益改进,就连许多资深消费者都无法对合法软件和假冒产品加以有效区分。而Internet购物方式的蓬勃发展也提高了这种欺诈行为的可能性,其原因主要在于,您无法在订购产品被送到门口之前--如果能够被送到的话--亲眼鉴别它们。 盗版的危害性:侵犯他人版权,质量远远差与正版,没有完全的产品服务,容易损坏硬盘,通常带有病毒...等等.不要被愚弄 制假者往往利用极端低廉的报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盗版软件。然而,在他们用来推销的花言巧语中所未提及的恰恰是即将被转嫁给广大消费者的巨大风险。如果软件报价优惠得令人难以置信,那么,便极可能存在这种陷阱。 而那些购买假冒软件产品的消费者所得到的则是:虽未经测试但却已被复制数千次的软件,极可能暗藏有硬件侵染型病毒 不具备技术支持 不具备质量保证 不具备合法产品使用权

盗版侵权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复制全,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4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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