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怎么读

笞读chī。

详细解释:

1、动词

(1) (形声。从竹,台声。本义:用竹板、荆条击) 用鞭、杖、竹板抽打。

笞,击也。——《说文》

笞者可以教之也。——《汉书刑法志》

捶笞膑脚。——《荀子正论》

(2) 又如:笞楚(笞是竹片,楚是荆条。用竹片荆条等物责打);笞挞(用板子、棍子拷打);笞服(拷打而使屈服)。

2、名词

古代用鞭子或竹板拷打的刑罚 。如:笞杖(笞刑用的木杖);笞决(用刑决狱)。

秦律有“笞十”、“笞五十”的规定。汉代亦有笞刑。文帝除肉刑,“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用笞来代替肉刑,变成了惩罚重罪的一种手段。景帝时,因加笞与重罪无异,往往笞未毕而人已死,幸而不死,亦不可为人,故减笞五百为三百,三百为二百。不久,又改三百为二百,二百为一百。

同时定《箠令》(见刑具),规定以竹代小荆,箠长五尺,本一寸,末半寸,皆削平其节。笞臀部,于笞时中途不得更人。自是,受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故笞仍为重刑。魏晋时亦有笞刑,但妇女受笞刑不得笞臀而笞背。南北朝时的杖刑,实即隋以后的笞刑,且多作为流刑、徒刑的附加刑,其数在二百以下不等。如梁朝髡钳五岁刑及赎之者,皆笞二百。

北魏徒刑亦附加鞭笞。北齐流刑除加鞭一百外,又加笞一百。耐罪除各加鞭一百外,五岁刑加笞八十,四岁刑加六十,三岁刑加四十,二岁刑加二十,一岁刑不加笞。北周流刑各加鞭一百外,又按途距分别加笞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徒刑除加鞭刑外,亦附加笞刑。徒一年加笞十,二年加二十,三年加三十,四年加四十,五年加五十。

“笞” 的读音是 chī。

1、笞的相关知识

(1)拼 音 :chī

(2)部 首: 竹

(3)笔 画: 11

(4)五 笔: TCKF

(5)释义 :

1.用鞭杖或竹板打:鞭~。

2.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刑。

2、“笞”为谜底的谜语

远山翠竹鸟飞鸣(打一字)。

3、笞的词组

(1)鞭笞[biān chī] 用鞭子抽打

(2)笞罚[chī fá] 拷打责罚。

(3)笞挞[chī tà] 拷打。

(4)笞鞭[chī biān] 拷打。

(5)督笞[dū chī] 杖罚;责打。

(6)笞杀[chī shā] 谓拷打致死。

(7)击笞[jī chī] 鞭笞示罚。

(8)髡笞[kūn chī] 亦作“髠笞”。古代刑罚。剃去须发,鞭打身体。

(9)笞决[chī jué] 用刑决狱。

(10)挞笞[tà chī] 用鞭和竹板子打。

(11)笞鬭[chī dòu] 搏击。

(12)笞诟[chī gòu] 打骂。

(13)棰笞[chuí chī] 鞭打。

(14)笞杖[chī zhàng] 指古代的笞刑与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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