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贸易是指什么?

朝贡贸易是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在互市贸易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经济交往方式。所谓“朝贡”,即由边疆民族向中央朝廷呈献贡品(一般来说以当地的土特产为主),以换取朝廷的礼物。

对历史上的朝贡体制进行研究可以发现,朝贡贸易之所以能够长期维持,关键在于它符合边疆民族与中央政权双方的需要。在这种经济交往方式中,边疆民族的“贡赋”对中央来说其经济价值是次要的,而重在其作为政治象征的意义,也即“朝贡”象征着边疆“四夷”对中央权威的认同和对朝廷的忠诚,所以朝贡贸易往往是以“厚往薄来”的形式进行的,中央愿意付出更高经济代价,给予朝贡者的报酬往往要比其呈献的贡品丰厚得多,从而给“四夷”以具体的经济实惠。尤其当互市贸易受阻的情况下,朝贡贸易对维系边疆民族与中原王朝的隶属关系就更为重要。

目的:宣扬国威,加强与海外各国的联系

影响:

一是由于“朝贡贸易”完全建立在明朝的补贴上,导致了明廷财政的缩减。

二是由于“朝贡贸易”主要是宣扬“国威”,影响了正常的海外贸易的发展,导致了中国逐渐失去唐宋以来海外贸易的优势地位。

三是由于“朝贡贸易”是唯一合法的海外贸易途径,导致了民间的走私的频繁,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扩展资料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

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

历史延伸

唐朝廷对来朝贡的国家一般都有相当丰厚的回赐。这种"贡"和"赐"的关系实际是不等价的,对朝廷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朝廷之所以明知亏本而乐此不疲。

唐代"安史之乱"后,唐朝元气大伤,已经无力再做这种亏本生意,朝贡贸易萎缩不振。于是改变经营方式,产生了市舶贸易。市舶贸易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但是到了明朝,推行闭关锁国政策,绝对禁止私人对外贸易,所有的外贸又以朝贡形式进行。随朝贡而来的船舶,称为贡舶。朝廷并规定,东南亚国家一西洋诸国在广州登陆,日本在浙江宁波登陆等。广州是指定贡舶靠岸最多的港口。这种朝贡贸易制度,从明代后到清代,又延续了一百多年。

唐中后期,市舶贸易已经取代了朝贡贸易。

什么叫市舶贸易?市舶贸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业等价交换,相当于今天的市场经济,不再是朝廷说了算的不等价的贸易经营。这种贸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赚到钱。要管好,必须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朝廷管理。

唐开元二年(714年),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

市舶使的职责有四条:一是向前来贸易的外国船舶征收关税;二是代表朝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国朝贡事务,管理外国商人向皇帝朝贡的物品;四是总管海路通商,对市舶贸易朝廷监督和管理。

唐代广州海外贸易的最大成就是,确立起一套全新的市舶管理制度与经营方式,并为后世所沿用,在中国外贸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广州是唐代惟一设置市舶使的城市,为整个国家履行对外贸易的管理职能,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海外享有声誉。当时各国到唐朝进贡,都必须先到广州,广州再选择首领一人随员两人进京,其余随员留在广州。那时,外国人称长安为摩诃支那,梵文意思是大中国,称广州为支那,意即中国。

唐代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重要转折点,唐朝廷在广州设立了市舶贸易制度,由海道来广州贸易的国家大为增加。

到了宋代,与广州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不少于五十个。广州成了"万国衣冠,络绎不绝"的著名对外贸易港。大批船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运外,其余全部在广州贸易,形成广州巨大的舶货市场。中外商人在这舶货市场中获得高倍利润。

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订了《广州市舶条》,并向全国推行。条文主要是关于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征税的新规定,专卖专买的规定等。

优待外商是广州市舶贸易发达的一个因素。如长居广州的阿拉伯船主蒲希密父子和一阿拉伯一百三十岁老人,先后受到宋朝高官的友好接待。

广州市舶贸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苏门答腊岛和爪哇。

元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大发展,同中国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原来的五十多个增加到一百四十多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朝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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