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是什么意思?

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

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

扩展资料:

申请原则

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意指申请签证时只能提供前往该国的行程证明),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根据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主要停留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在无法确定主要停留国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入境国家的签证。

根据普遍的经验,申请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的签证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很可能导致使领馆直接拒绝接受申请。

申根国家是申根公约的成员国。1、申根公约一般指申根协定 ,1985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署了《关于逐步取消共同边界检查》协定(又称《申根协定》)。2、申根公约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边境控制。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扩展资料:1、《申根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相互开放边境,包括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制度等。2、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具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3、随着《申根协定》的细化,成员国在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开展了合作,使协定成员国公民在众多领域受益于一体化成果。4、前往几个申根国,应申办主要访问申根国(主访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的签证它申根国带名单的邀请信,在签证申请表停留期限一项中必须将在各申根国停留的时间累加填写。

申根签证办理就是指依据申根协议书签发的签证办理,该协议书因其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的名字命名,明确了会员国的单一签证办理现行政策。依据此项协议书,任何申根会员国签发的签证办理在所有别的会员国也是有效的,无需再办理签证。执行本协议的国家一吵颂孝般被称作“申根我国”。

申请办理申根签证办理有几种方法

(1)假如只去某一会员国度假旅游,要申请办理那个国家的签证办理,其实就是“我国签证办理樱乱”。“我国签证办理”只能在审签国地区和海外合理,不可以从其他申根我国入境进到审签国,不然应申请办理“申根签证办理”,签证办理里的滞留日数不在签证有效期内合理;

(2)如果一个会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入境到另一个会员国,则应从另一个会员国(入关国)办理签证;

(3)去好多个会员国度假旅游,要申请办理关键浏览会员国或是停留的时间最长的会员国的签证办理。如果不能明确最主要的浏览我国,你应该申请办理第一个浏览国家签证办理。

(4)前去海外领土或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托管地,及其丹麦的法罗群岛、格林兰海岛的,仍应申请办理该国签证办理;如果你想要去法罗和格陵兰岛,你需要在丹麦申请办理申根签证办理将在丹麦申请办理我国签证办理时申请办理批准,签证办理上会有备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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