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选官制度是什么?

1、秦朝选官制度:吕相为相前及为相初期多采用官吏世袭制,少数情况是统治阶级荐举提拔人才;军队系统着多是采用累军功的方法(二十级爵)。

2、秦国以军功与养士合二而一,形成客卿以军功升擢的定例,卓有成效,黄留珠先生在《秦汉仕进制度》一书中论之颇详。该书列秦仕进之途为六,即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

3、秦国在战国时期,军功就与劳考相结合。入仕靠军功,而升迁则靠劳绩。

扩展资料

中央制度

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

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三公九卿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由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朝

秦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数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封建帝国。为巩固统一成果,秦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中央官制的创建就是重要的举措。

秦始皇在完成对全国的统一后,对战国以来的官僚制度进行了一次大的整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整套整齐划一的行政机构,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大大加强。这一中央官制的核心被后世称之为“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组成。丞相,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为百官之长;太尉,掌军事,不常置,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助手,掌管图籍章奏,监察百官,兼管律令。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是皇权至上的体现。 秦代九卿,包括:廷尉、卫尉、郎中令、奉常、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太仆。

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中央政府确立了丞相制度。西周、春秋以来已有所谓“相”、“傧相”之称,“出接宾曰摈(傧),入赞礼曰相。”孔子就曾担任鲁国的“相”。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相国,复置丞相,设一员称丞相,设二员称左、右丞相。秦二世诛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后,以赵高为中丞相,于是秦丞相又有中丞相一名。

秦朝在设立丞相的同时,还设御史大夫以牵制丞相。秦始皇时期“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是秦中央政府的核心人物之一。秦朝御史大夫的职掌相当广泛,“在殿中,……掌图籍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还负责掌管律令和司法审判事务。因为御史大夫侍奉皇帝左右,极容易成为皇帝的心腹。

秦朝还设有“太尉”一职,职掌军事,其地位与丞相相当。

秦朝中央机构,在“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包括:廷尉、卫尉、郎中令、奉常、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太仆。

廷尉掌司法,主管刑狱,为秦朝全国最高司法官;卫尉掌宫廷警卫;郎中令掌皇帝侍从警卫;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典客掌诸侯及归附的少数民族之礼仪和对外关系;宗正掌皇族宗亲内部事务;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税收;少府掌山河湖海税收和供皇室需要的手工业制造;太仆掌皇室车马;中尉掌京师保卫。

一般认为三公是政务官,而九卿则是事务官、行政官,九卿的职能主要是与天子的私事有关,因而九卿的设置及其功能说明封建时期设官治理国家的考虑还不成熟,也是封建社会初期国家事务不多,天子及皇族事务压倒一切的表现。

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三公下设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宗正、典客、少府、治粟内史、廷尉 。

秦朝地方地方官,最高为郡守,郡守为一郡之长,郡尉低于郡守,任务是协助郡守管理甲卒,维持地方治安。关塞地区设关都尉。郡尉之下是郡监,郡监不是郡守的副职,而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是中央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对郡守、郡尉有监督作用。

郡下组织是县,县按大小设令或长,令、长主持一县的行政,下设丞、尉二职。丞是令、长的佐助官。尉掌一县之甲兵,负责治安。

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jiao叫]。三老负责教化。有秩设于大乡,啬夫设于小乡,负责赋税和诉讼。游徼负责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典。

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作亭,亭有亭长。两亭相距大约10里。

扩展资料:

秦朝设官有职、爵、秩的区别。职是官员的实际职务。职务高低以印绶为标志。印绶分别为金印紫绶、银印青绶、铜印墨绶、铜印黄绶。绶是印纽的丝带。

爵主要用于奖励有功者,仍用战国时候的二十级军功爵。受爵者无封土,仅侯爵保留享有封地内征收租税的特权,称食邑。

秩表示官员等级高低,以俸禄多少为标准,计算单位是石〔shi时〕。除丞相外,最高为二千石,次为千石,再次为八百石,又次为六百石。

职与秩、爵有一定联系,即有功于国家,或为皇帝亲信,可授予高级别的职、秩、爵。但三者之间不能划等号。如受爵的不一定是官,一至四等就是军士爵。

高官也不一定封爵,如李斯,先后担任廷尉和丞相,却没有爵位。又如各县令(长),从职上讲相同,均为铜印墨绶,但从秩上讲有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三种,又不尽相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秦朝官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

原文地址:https://www.minzuwang.com/life/1160130.html

最新推荐

发表评论

评论将在审核通过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