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腐败?

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试对腐败的界定、成因及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的关系作出分析,并提出依靠法制监督反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反腐倡廉和反腐败的区别如下。

1、反腐倡廉是意识形态的范畴,重在通过道德约束和提倡来实现。

2、反腐败是动真格,是真枪实弹的反腐斗争,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用司法制度来制裁。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而腐败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将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腐败的存在导致社会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腐败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严重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导致社会不和谐。

腐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实现社会和谐必须保障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腐败分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个人谋利益,破坏利益分配的正常格局和合理秩序,必然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腐败是对党风的严重损害,造成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党风问题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定严重损害党风。腐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以权谋私,反映到思想作风上,就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映到学风上,就是不思进取、专营私利;反映到工作作风上,就是搞形式主义、虚假政绩;反映到领导作风上,就是搞官僚主义、任人唯亲;反映到生活作风上,就是贪图享受、腐化堕落。这就必然严重损害党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腐败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和谐文化建设。从文化意义上看,腐败是对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的否定,是对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否定,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背道而驰。腐败分子把以权谋私作为价值取向,一切从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出发,完全颠倒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腐败的存在,削弱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信念信心,破坏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影响和谐文化建设。所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增强其抵御腐朽文化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应努力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创新;积极构建廉政文化教育大格局,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建廉政文化的局面;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和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效果,更好地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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