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自己》这首诗是不是徐志摩写的?

《忘了自己》这首诗是徐志摩写的。人们猜测这首诗是徐志摩有感于他和林徽因的爱情所写的。

原文如下: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结果,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个人生活

1920年,徐志摩认识了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因此他为林徽因写了诸多像《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

就是不考虑个人的状态,暂时忘记了我的意思,就是暂时感觉自己不存在,比如对于某件事特别专注。

此外,忘我则容易理解。即,心没有觉知,没有正念,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有对心有所把握,而是放任它追求自己喜欢的所缘,这称为正念忘失的、散漫放逸的、轻浮飘荡的、心如同猿猴的。比如陶醉在好吃的味道、迷失在很强大的所缘的遍取当中(想着什么而拔不出来)、或者入神地做什么事情,都是如此。

另一方面,可能有更好的体验的忘我,或者高层次的忘我,是达到了一定的定力(专注、心一境行),这时候由于心执取的只是之前灭去的速行心的状态,而心达到了稳定生起的状态,如果这时候正念、觉知、观照不是很强的话,也会感觉到好像一段时间很快过去、不能觉察到过了多久,但事实上只是觉知弱于定力,而不能够说是完全地忘我。如果真是没有觉知,在禅那的修习当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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