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是谁提出的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

“一条鞭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一条鞭法”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择。“一条鞭法”在货币化的趋势下应运而生,推动明朝中期商品经济的发展,顺应了当时国际贸易发展的潮流。

“一条鞭法”的推举最主要的目的是使被封建国家束缚的农民获得相对自由的空间,相对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调动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得到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另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条鞭法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般来说,在张居正推行“一本鞭法”之前,大明王朝推行了平民生产后立即支付的税金制度。

但是,这种税收制度的脆弱性太大了。因为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所以给中间征税的负责人提供了很大的贪污。例如,支付粮食的话,他们可以说粮食质量不好。十斤只能算九斤。可以说种棉花的颜色不好。十五斤只能算十斤。好与坏的评价标准完全掌握在官员手中,但明代历代中有名的工资很低,老百姓多付的部分却成了各级贪官的外速。

这样下去,国家得不到任何利益,民众的负担也不会减轻,浪费了中间人。

实际上,这样的税金制度不仅对国民,对官员也没有好处。在这样的制度下,行李像山一样集中,但是没有多少银币。但是,分发的物资不一定是官员所需要的,所以对官员们的生活水平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原税收制度是国家、官员,在民众都不利的情况下,改革必将实行。

“一条鞭策”的内容

张先生看到这样的弊端,决定了改革,关于《一条鞭法》的内容,具体来说,无论民众生产什么,缴税的时候都会按一定比例向国家汇款。

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政策,但对于国家、官员和平民来说却是非常方便的。国家收到的是真正的银。对于老百姓来说税金是不会减少的,但是不会被无良的官员们折腾。我该付多少钱?对于官员们来说国库银是满满的。工资可以保障。

“一条鞭法”的影响

“一鞭法”虽然简单,但却有着非常政治智慧的税制。那个简化了复杂的事情,那个推进大大提高了明早的税金的质量。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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