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怎么办理的条件

一、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一、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有哪些

1、具体手续如下:如果是第一次申请残疾证,那就准备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当地的残联提出申请提出申请之后,残联会给一份表格给申请人填写,并且符合条件的,会指定机构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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