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985的高校校长是副部级。相当于省长级别。普通本科一般为正厅级。与地级市的书记、市长级别相当。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的校长或书记为副厅局级,也就是十至十五级。
理论上最高级别的校长或书记可以达到6级,最低级别的才15级,竟然要相差9个级别之多。
以下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命要经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的任命程序,以体现国家对这些学校的重视。这些高校的其他层次和级别不变。
1、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2000年增加7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
3、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以上各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行政级别副部长级。除去以上33所大学,其余的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校长或书记级别是厅局级,也就是八至十三级。
985高校校长,副省部级。211高校校长,厅局级。一般本科校校长,副厅局级。高级别专科校校长,县处级。一般专科校校长,副县处级。一般高校校长,乡科级。
校长,在秦汉时期指的是下级军官,后经演化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另外还有不少人的绰号名为“校长”。
1912年学堂改为学校,学校行政负责人改称校长,沿用至今。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综合管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
扩展资料:
中国大陆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
副部级:985高校中的三十一所,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应该是副厅级;民办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校长
百度百科-大学行政级别
谢谢邀请。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大学的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的,而且是各有分工。下面围绕这个问题来谈一谈。
一, 大学领导的级别
1,副部级高校:
985高校共计39所,其中32所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是由中央管理的副部级干部,因而人们习惯地称之为副部级高校(严格说来,这样称呼不够准确)。
他们分别是:
第一期(前9所)九校联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一期(其他20所):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第二期(3所):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7所不是副部级的985大学:
第一期(5所):
东北大学
湖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第二期(2所):
中央民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军队高校,原来的国防科大最高,属于副大军区级,军改后降为正军级。
2,厅局级高校:
除去32所副部级高校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
他们包括:7所985大学、211大学(除去985)、其他所有普通本科高校。
3,副厅局级学校:
所有公办的高职高专院校。
二,大学内部的级别与分工
前面说的32所985高校的书记校长为副部级,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校长,为正厅级。如北大的常务副校长,按目前政策是正厅。一般副书记副校长为副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的校长书记一般为正厅级架构。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就成了大学的最高领导机构,校长必须对党委负责,故书记自然就成了大学里最高领导机构负责人。
这一点与省里的体制是一致的,而与中小学校是有区别的。中小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为一把手。
大学的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对重大决策具有最大影响力。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执行党委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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