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立案后怎么解决?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除了积极的对应诉外,其实在起诉这段时间还是有非常大的迂回空间的,在银行开始起诉到开庭,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一般是有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段内,只要能和银行协商好后,是可以要求银行撤销诉讼的,毕竟银行起诉的最终目的还是让持卡人还款。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Card。

当事人因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属于民事的债务纠纷,建议当事人尽快偿还拖欠的欠款,积极应诉。对于属于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受刑法处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信用卡逾期了被起诉了怎么办?

信用欠款卡逾期不还,被人民法院起诉的,持卡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还款

如果持卡人有还款能力的,最好及时还款,还款后银行一般会撤销诉讼。如果不还款,被法院判决偿还欠款,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2、应诉

如果持卡人要应诉的,可以写答辩状,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给人民法院应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诉。

二、恶意透支信用卡认定是怎样的?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

(1)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3)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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