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民主义是什么

1924年国共合作时,孙中山先生提出在中国实行新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主主义和民生主义。民族主义指两层意思,一是中华民族自己寻求解放;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同时,要促进全国人民团结成一个坚固的民族,抵抗世界列强的侵略,以民族精神救亡图存。



民权,孙中山先生指出:近代国家的所谓民权制度,往往是资产阶级的专属,适合做压迫平民的工具。民权主张政治权力应该归老百姓所有,而不是少数人的收入。所有的自由和权利只授予真正反对帝国主义的个人和团体。忠于帝国主义和军阀的人是享受不到的。还规定国民不仅有选举权,还有创制权、决定权、罢免权。民权运动的方式是基于立法、司法、行政、检查、监督五权分立的原则。



孙中山先生认为,选举等四权是政权,也就是人民的权利;立法权就是执政权,也就是政府权。人民行使四项权力来管理政府。政府有五权为民办事。“有了这九项权利,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政治才算有了轨道。”民生是经济纲领。包括“均田制”和“资本统制”两个具体的经济纲领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



而“平均地权”就是“如果农民缺地变成佃农,国家就给他们土地”。国家从地主手中购买土地。“控资”的基本内容是:所有在中国土地上的排他性企业,或规模过大而非私人力量所有的企业,如银行、铁路、航空公司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所有,都将由国家接管,以防止私人资本操纵国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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