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疫情最新消息(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再发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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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市民做好以下几点:
一、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石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凡是从境外返石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街)及所属单位报备信息,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发现身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石人员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督促其进行报备和日常健康监测。
三、请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做好健康监测,在出行时和回家后应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就近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请尚未接种、符合条件的12周岁以上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尽早去接种;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或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次满6个月18周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强化免疫,重点人群优先接种。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王丽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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