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官方的表格里,通常有以下几种填写方法。
1、“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无疾病,或者写明“健康”或“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2、健康状况”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填写健康状况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实填写。填写健康状况时一定要如实填写。因为身体的健康状况也许一时看不出来,但谎言终究会有被戳破的一天,特别是你在面临一些机会时,有可能因为你的谎言或者不诚实,你能得到一些好的机会,但你很快就会失去这个机会,因为你的谎言被戳破的那一天,也就是你失去机会的那一天。
言简意赅。填写健康状况时建议还是言简意赅的填写,身体有什么问题,言简意赅的写明就行,不需要太多的长篇大论,也不需要太多的描述,身体是健康的,就写健康或者良好,假如身体有一些不伤大碍的小问题,也就如实写出来,假如身体却有疾病,那就要如实的填写了,最好用一些精简的语言大体描述下自己的身体问题。让别人更快地了解你的身体。
如何描述身体状况包括身体素质、身材?:
比如腰臀比、体脂率都可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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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身体状况健康如何填: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问本人的身体状况。:
在一些官方的表格里,通常有以下几种填写方法。
1、“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无疾病,或者写明“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2、健康状况”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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