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配合比是指混凝土中各组成材料(水泥、水、砂、石)之间的比例关系。
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种是以1立方米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用量,如水泥300千克,水180千克,砂690千克,石子1260千克;
另一种是用单位质量的水泥与各种材料用量的比值及混凝土的水灰比来表示,例如前例可写成:C:S:G=1:2.3:4.2,W/C=0.6。
01 C20
水:175kg
水泥:343kg
砂:621kg
石子:1261kg
配合比为:0.51:1:1.81:3.68
02 C25
水:175kg
水泥:398kg
砂:566kg
石子:1261kg
配合比为:0.44:1:1.42:3.17
03 C30
水:175kg
水泥:461kg
砂:512kg
石子:1252kg
配合比为:0.38:1:1.11:2.72
在以标号表达混凝土强度分级的原有体系中,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用“R”来表达。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建筑材料强度统一由符号“f”表达。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为“fcu”。其中,“cu”是立方体的意思。而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fcu,k”表达,其中“k”是标准值的意思。
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cu,0≥fcu,k+1.645σ
其中: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²)。取σ=5.00(N/mm²);
fcu,0——混凝土配制强度(N/mm²);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²),取fcu,k=20(N/mm²);
经过计算得:fcu,0=20+1.645×5.00=28.23(N/mm²)。
混凝土的配比比例:水泥:水:砂子:石子=1:x:y:z,现场砂子含水率为m,石子含水率为n,则施工配合比调整为: 1:(x-y*m-z*n):y*(1+m):z*(1+n)。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原则:
1、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能够满足施工的需要。
2、混凝土的强度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
3、混凝土应有良好的耐久性。
4、在满足上述的要求时,尽量减少成本,增加效益。
扩展资料: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
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必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当试拌得出的拌合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或砂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5.2.2条中第2款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2;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的体积分数可分别增加或减少1%。
4、制作混凝土强度试验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自密实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
5、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准养护到28d或设计要求的龄期时试压,也可同时多制作几组试件。
按《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 15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用于配合比调整,但最终应满足标准养护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强度要求。如有耐久性要求时,还应检测相应的耐久性指标。
6、应根据试配结果对基准配合比进行调整。
7、对于应用条件特殊的工程,宜采用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模拟试验,以检验所设计的配合比是否满足工程应用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凝土配合比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